坦白说,何以笙箫默大概可以算是我看过的第一本严格意义上的言情小说。其实我一直不怎么把台湾小言当言情小说看的,一是太短,二是太白,再就是语言总显得不够深沉。每次都要感慨台湾人的文学功底果然是不够深厚。所以,《何以》在我心目中具有非常不一般的地位,当然,也确实是因为它的一切优点。说它的一切优点,正可以说明它在我心目中的完美。
首先,还是要从技术上说。我要老生重弹了:我热爱的文,它必须要具有非常能够打动人心的文笔。在我看来,《何以》无疑是在这一点上最为成功的。我时常看着默笙和以琛,忍不住心底就一颤一颤地疼了起来。
然后,就可以进入正题来说故事了。回忆一下,故事的框架其实很平凡,相恋的人因为误会而分开,各自坚守七年,然后经过很多的波折,终成眷属。然而这里面的丝丝缕缕,却又一点也不平凡。比如默笙和以琛分开的原因,是父辈的纠葛和以玫。巧合或者说巧妙的是,全文的开头是以玫,结尾是父辈的纠葛。这两件事看似不重要,其实隐隐约约的贯穿了全文,成了一个大框架。这种内容的设定其实并不出奇,我赞叹的是作者贯穿它的方法。文中并没有大段的文字来解释这些事,可是看完了全文,你突然发现你明白了一切。写文的时候,情节随着回忆展开。然而不像《君如陌上尘》那样分篇章的泾渭分明,而是自自然然地贯穿在行文中,这些回忆在不经意的时候冒出来,让人会蓦然地被感动。
我清楚地记得在夏日高三的晚自习教室里,头顶的风扇呼呼啦啦地转着,我做完了数学试卷百无聊赖,然后开始给同桌讲起这个故事。那时候还沉浸在刚看完的激动情绪中,居然能够记得七七八八,连里面的词句都能完整的讲出来。所以同桌听完了以后微微沉默了一会,叹说,真是个好故事。
我喜欢徐志摩,确切的说,我最喜欢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这是默笙名字的由来。默笙是一个,唔,并不小白的女主。大学时她天真烂漫,透着点小白女主的味道。然而那时候的她却自有一番勇敢和坚持,这是值得称道的。在美国的默笙,居然那么坚强,让我深感欣慰。回来后的默笙,成熟了,坚强了,有点鸵鸟,但最终并不矫情,这样让我看的很舒服。所以,女主没有什么缺陷,很真实,很美好,这个文的基调便好了。更不要说男主。这将是我对心中完美男主的评价,放在后面。
有这么一个情节,默笙每次等以琛,都反复地数数,赌气说数到一千就放弃。可每次见到以琛,都会撒娇说“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在以琛等待的那七年,“不是没想过放弃,可无论如何都无法数到一千“。
然后,蜗牛背着它重重的壳,一步一步地,爬上了山。
何以琛绝对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男主。很多年来我都心心念念着律师实在是一个美好的职业。我想任何一个女人大概都说不出何以琛身上有什么缺点。他包容,耐心,果断,最重要的是,他深沉的专注的爱。在默笙刚回来的时候,他冷着脸,以各种理由与她接触,虽然是话语伤人,可我们观众都能感受到他的渴望,纠结和微微的胆怯。那时候,甚至是有点让人心疼的。喝了酒之后的那天,守在默笙门口强吻她,才最是把这种心情表达到了极致。
然后,尽管是冷嘲热讽着,还是果断地决定带着默笙去结婚。这里要赞一下默笙,完全没有一般言情女主的矫情,果断地就去了,故事至此才终于带着幸福的味道美好了起来。看着前半段以琛的别别扭扭,还有一直以来似乎是以琛对默笙的冷冷淡淡而默笙对以琛的热情似火,再对比等待的七年里以琛的煎熬,忽然就觉得,这个男人的爱,怎么可以如此深厚。
再坚强的默笙,在以琛面前,永远孩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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